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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連奴領隊 發表於 2006-12-14 08:10 PM

你地覺得賢仔繼母孔敏儀判12年夠唔夠呢??

買兇斬賢仔 繼母囚12年
【明報專訊】男童岑浩賢(賢仔)被斬案,因為憎恨及妒忌賢仔而買兇斬傷他的繼母孔敏儀,昨被判入獄12年。孔敏儀的父親感到女兒判刑太長,認為整件事是女婿一手造成;而曾與孔敏儀同一屋簷下的廣 告

賢仔父親和祖母均覺得判刑合理,在事件中備受傷害的賢仔,更希望「可以判重啲!」(見另稿)。

報告證實無產後抑鬱

現年22歲的孔敏儀昨表現平靜,在犯人欄內一直低頭聽取判刑。另外,孔的心理和精神報告證實,她並沒有患上產後抑鬱,惟其婚姻生活不快,加上妒忌賢仔及懷孕壓力,令她有適應障礙,但她並未因此而獲任何減刑。孔父又表示,仍未決定會否提出上訴。

暫委法官賴磐德判刑時指出,雖然孔和曾可威在案中角色不同,但兩人的罪責一樣:曾為金錢利益,孔則出於對賢仔的憎恨和妒忌,若孔不出錢買兇,事件根本不會發生,故乃採納與曾可威一樣,即18年的起刑點。

認罪獲減刑6年 官指「非常仁慈」

賴磐德又指出,孔主動承認蓄意傷人及普通襲擊罪名,可獲扣減三分一刑期,然而賴磐德認為,對於孔今次所承認的控罪來說,三分一扣減實屬非常仁慈。然而這是上訴庭的一貫做法,他會依例跟隨,

賴磐德續指,事件是由於孔敏儀對賢仔的憎恨和妒忌所致,她不滿與丈夫岑偉成所生的兒子經常被忽視,故對賢仔的憎惡愈來愈深。孔先以5500元代價,叫曾可威找人打傷賢仔,但孔認為打傷賢仔並不足夠,她後來向曾可威支付3.6萬元,叫他斬傷賢仔。

兩度買兇 曾佯稱不知情

孔曾把責任推卸在曾可威身上,表示對兩次襲擊賢仔的詳情一無所知,但其間卻與曾可威有195次通話紀錄,賴磐德認為孔的說法簡直是天荒夜譚。他又指出,斬傷賢仔的計劃是經過長時間計劃,行為冷血和充滿惡意。

上月底,案中其餘4名被告曾可威(24 歲)、刀手羅嘉豪(17 歲)和陳展航(17 歲)、接載刀手的的士司機伍德榮(48 歲)因蓄意傷人罪成收監。孔及曾氏因為曾毆打賢仔,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負責聯絡的另一被告楊勝光(26 歲),被判協助及教唆嚴重傷人罪成。[color=Red]曾可威被重判18年,兩刀手判監9年,司機囚8年,楊則囚2年。[/color]
案發於去年8 月25 日下午5 時45 分,賢仔和祖母謝惠貞(67 歲)在葵涌梨木樹邨第5座對開,遭刀手羅嘉豪及陳展航伏擊。羅把賢仔推倒地上,抓住賢仔的右手狂斬7刀;陳則用刀指嚇賢仔的祖母。



我就覺得太輕喇~:@

衛蘭 發表於 2006-12-14 08:35 PM

應該 20年 ... 咁賤格 !!!

:@

吸血鬼 發表於 2006-12-14 09:09 PM

廿四年啦~~~

samsamlau 發表於 2006-12-15 09:33 AM

唔夠la~
佢咁衰,多d好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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