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蟲跳海
[2006-09-21]
【本報訊】一名疑有精神問題的男子,早前因涉嫌隨地拋垃圾被檢控,昨在西灣河東區法院出庭應訊後,被法官輕判罰款1千元,惟他不滿未能討回500元生活費,離庭後跑到法院對面愛勤道嘉亨灣海邊跳海輕生,最終被水警人員勸服,救上橡皮艇載返岸上,其間拒絕往醫院,並揚言若果未能取回500元,晚上會到鴨洲大橋跳海自殺,最後被拯救人員五花大綁送上救護車送院。
跳海男子郭×才(28歲),送院無大礙。現場為西灣河愛勤道嘉亨灣旁海濱長廊,昨午3時30分,郭被人發現墮海,雙手扯住一條綁在岸邊圍欄垂落海面的紅色尼龍繩,浸在水中身處險境。警方接報後,西灣河水警基地派遣乘橡皮艇前往救援,但郭在橡皮艇到場時,一度拒絕登艇(見圖),大叫:「唔好理我!你可唔可以俾番500蚊我呀?」警員經一番游說,將其勸服,拖上橡皮艇送到岸邊碼頭,交由岸上警員接手跟進。全身衣服濕透的郭坐在擔架床上,拒絕送院。
要求取回500元才上岸
郭解釋稱,較早時他因涉嫌隨地拋垃圾,被執法人員檢控,昨出庭應訊時被法官判罰1千元,因生活問題而一度與法官討價還價,希望討回500元做生活費,惟不成功,以致心情欠佳,走到海旁散心,其間不慎墮海。警方見他語無倫次,便將其五花大綁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