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陸羽茶室槍殺案深圳開審
2006-10-25
四年前轟動一時的香港富商林漢烈在中環陸羽茶室被槍殺致死案,今天起一連三天在深圳市法院開審,八名被告中包括五名香港人及三名中國內地人出庭受審,案中主腦香港楊氏集團主席楊家安涉嫌買兇殺人,被控故意殺人罪。
據中央社香港25日電,八名被告中,五名港人分別是楊家安、劉一賢、謝冰、何可夫及崔銘揚,他們連同另外兩名中國內地行兇者被控故意殺人罪,另一名內地人鄔衛吾被控窩藏罪。亞洲電視台報導,這起槍殺案於上午10時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案中八名被告坐著囚車進入法院,逐一由公安押送進入法庭,警方就加派特警在法院外戒備。
大批被告家屬一早到法院門外準備旁聽,但法院只准已辦理旁聽證的家屬進入法庭聽審。許多沒有旁聽證的家屬被法院拒絕入內,他們覺得很無奈;也有香港被告的家屬表示,希望審訊在香港進行。
案情指出,在2002年夏天,首被告楊家安涉嫌請劉一賢買兇殺人,劉一賢出資200萬港元聘請港人謝冰買兇殺害林漢烈;而楊家安又授意下屬何可夫、崔銘揚,把林漢烈的照片等資料用信封裝好送到香港九龍塘火車站出口交給來自中國內地的槍手。
2002年11月上旬,謝冰在深圳僱請中國內地人張志新、楊文到香港殺害林漢烈,並向兩人提供了林漢烈的照片、出沒地點等資料。
張志新、楊文於2002年11月27日持通行證件來港與謝冰匯合,並即時到中環陸羽茶室附近視察。11月30日上午9時許,在陸羽茶室附近分頭守候的張志新和楊文見林漢烈出現,楊文隨後尾隨在陸羽茶室內用槍將林漢烈擊斃,然後坐船到澳門經珠海轉往深圳,之後潛返湖南匿藏。
這起兇殺案受到內地和香港兩地警方的高度重視。2002年12月15日,內地公安人員首先在在湖南長沙拘捕了張志新,翌年1月楊文在湖南落網,公安人員其後陸續逮捕各涉案人歸案。
80年代初期楊家安曾是電視台演員,參演過的電視劇包括1981年拍攝的「霍元甲」。其後,楊家安轉到商界發展,經營賭業、房地產買賣及機車業等,頗為富有。
54歲的林漢烈,生前是香港利榮洋行的老闆,據稱家財過億,喜歡紅酒和雪茄,人稱「雪茄林」。
林漢烈靠生產玩具起家,其後從事房地產和股市投機買賣,1996年底曾以5億餘港元投資某大樓,結果以6億餘元出售。但他死前官司纏身,不斷被追討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