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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賣身姑媽 陷魔爪15月 11歲妹仔暴虐實錄


千元賣身姑媽 陷魔爪15月 11歲妹仔暴虐實錄


千元賣身姑媽 陷魔爪15月 11歲妹仔暴虐實錄   


【專案組記者簡淑明報道】消失了八十多年的「妹仔」,竟在廿一世紀的香港重現!《香港醫學雜誌》昨日發表了一則駭人聽聞的虐待兒童個案。一名姑媽以一千元代價誘騙內地十一歲親姪女來港遊玩,實則卻逼她做家傭,但一家四口稍不如意便以極兇殘暴戾方式,對小女孩拳打腳踢至骨折及全身瘀黑、皮開肉綻,直至街坊看不過眼報警求助,才揭發事件。小女孩獲救時,已在恍如人間煉獄的姑媽家中歷盡十五個月的妹仔生涯。
屯門醫院兒童及青少年科高級醫生李志偉以《香港的兒童奴役:個案研究和歷史回顧》,在最新一期的《香港醫學雜誌》公布年僅十一歲的阿燕,被姑媽一家人兇殘虐待為奴為婢的悲慘故事,向國際醫學界揭示這宗慘絕人寰的虐兒個案之餘,更讓外界反思廢除近八十多年、被形容為剝削人權的「妹仔制度」為何會在香港這文明之地重現。

全家虐打 皮開肉綻骨折
與父母居於廣東省一個窮鄉的阿燕,家有兄長及弟妹,○四年阿燕才十歲,其在港定居、領取綜援的姑媽向阿燕的父母提議,為阿燕申請雙程證來港,一方面在其元朗朗屏擥當家傭,閒暇時則帶她遊覽香港,姑媽更給阿燕父母一千元,作為阿燕來港當家傭的費用。阿燕雙親不虞有詐,答允讓女兒隨姑媽到港,為了方便出境,雙程證上的年齡更報大兩歲。

阿燕甫抵港已墮進一個人間煉獄,長達十五個月的妹仔奴役生活亦告展開。阿燕姑媽一直禁止她與鄉間家人聯絡,規定她每日早上五時起床、晚上十時睡覺,平日須照顧姑媽及家中三名由十歲至十六歲的表兄妹生活起居;禁止她使用家中的廁所,人有三急只可到公廁解決;每晚睡地板,且不能與她們同桌吃飯,只能吃殘羹剩菜。

姑媽性情兇殘,動輒對阿燕拳打腳踢,也授權子女可隨意虐打她,結果阿燕身上滿布被摺婣、拖鞋打瘀的傷痕,身上有多處被類似開蟹鉗或核桃鉗之類的物體夾至皮開肉綻,新舊傷痕重疊出現在身上不同部位,手腳更因被重物擊打至骨折。

姑媽規定阿燕每天只可落街十五分鐘買菜,一旦誤了時間又是拳腳交加。寓所外一間超市的店員早已留意這名瘦骨嶙峋的小女孩,每天匆忙購物後便慌慌張張跑回家,直至嚴寒時節,見小女孩仍然穿一件單薄的短袖衫,手腳更滿布傷痕時,感覺事不尋常。她們在與阿燕熟絡後,終獲她坦告被姑媽虐打的不幸遭遇。

街坊揭發報警 姑媽判囚
店員曾提議報警,但阿燕擔心若被警方知她逾期居留,會連累在鄉間的父母罰錢,加上父母收了姑媽一千元,故最初她拒絕了店員的好意。但眼看阿燕的傷勢日益嚴重,一班店員終忍無可忍,報警將兇殘的姑媽拘捕,去年五月,法官判姑媽入獄四個月,其子女均須接受心理輔導。

李志偉醫生在醫學雜誌中提到,阿燕的個案與八十多年前香港流行的妹仔制度相似,童工變成被勞役和被剝削的家庭苦役。妹仔早在上世紀二十年代末期被裁定不合法,然而,內地仍有貧家為了金錢,將年幼女兒賣去香港當無薪傭工直至成年的例子,對上一宗是一九五六年,有一個農民家庭從內地進口「妹仔」而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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