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港 推 行 全 面 室 內 禁 煙 , 全 城 卻 充 滿 「 禁 的 疑 惑 」 , 不 少 公 共 場 所 都 存 在 禁 煙「 灰 色 地 帶 」 , 以 灣 仔 及 中 環 區 食 肆 為 例 , 連 負 責 人 對 於 露 天 座 位 是 否 禁 煙 也 莫 衷一 是 , 部 分 食 肆 需 向
生 署 或 商 場 發 展 商 查 詢 。 金 紫 荊 廣 場 、 告 士 打 道 花 園 等 實 施 禁 煙 的 室 外 場 所 則 指 示不 清 晰 , 隨 時 令 遊 客 及 市 民 誤 墮 法 網 , 在 吸 煙 區 以 外 範 圍 吸 煙 。
眾 多 「 灰 色 地 帶 」 中 , 以 食 肆 的 半 露 天 座 位 最 令 人 疑 惑 。 根 據
生 署 發 出 的 指 引 , 「 室 內 」 指 「 有 天 花 和 上 蓋 , 以 及 四 周 被 圍 封 程 度 , 至 少 達 各 邊總 面 積 的 五 成 」 。 灣 仔 三 里 屯 十 多 間 食 肆 的 室 外 座 位 , 新 例 實 施 前 設 為 吸 煙 區 , 但新 例 後 是 否 禁 煙 「 無 人 知 」 。
要 客 人 問 商 場 管 理 員
其 中 一 扒 房 副 經 理 李 先 生 直 言 要 向 當 局 查 詢 , 客 人 在 室 外 座 位 吸 煙 是 否 違 法 : 「
生 署 指 引 話 圍 封 程 度 達 五 成 要 禁 煙 , 但 呢 度
露 天 位 有 簷 篷 , 兩 旁 又 有 板 同 柱 , 有 可 能 超 過 五 成 。 」 鄰 近 一 家 意 大 利 餐 廳 的 半 露天 座 位 , 則 有 多 名 客 人 吸 煙 , 負 責 人 認 為 新 例 下 露 天 座 位 可 以 繼 續 吸 煙 。
灣 仔 海 港 商 場 外 的 連 鎖 快 餐 店 、 中 環 交 易 廣 場 外 的 漢 堡 包 店 及 日 本 餐 廳 , 亦 設 露 天座 位 , 但 食 店 職 員 異 口 同 聲 說 , 只 知 店 內 禁 煙 , 不 知 店 外 露 天 座 位 是 否 禁 煙 。 他 們認 為 , 室 外 廣 場 位 置 屬 商 場 或 大 廈 發 展 商 , 不 清 楚 是 全 面 禁 煙 、 另 設 吸 煙 區 還 是 容許 吸 煙 , 客 人 或 要 自 行 聯 絡 商 場 管 理 人 員 才 可 安 心 吸 煙 。
除 食 肆 外 , 市 民 在 公 園 、 廣 場 吸 煙 也 要 加 倍 留 意 。 遊 客 眾 多 的 金 紫 荊 廣 場 屬 禁 煙 地方 , 設 有 一 個 面 積 小 、 地 點 隱 蔽 的 吸 煙 區 , 但 昨 日 所 見 , 不 少 遊 客 仍 在 區 外 吸 煙 。有 內 地 遊 客 表 示 未 悉 新 例 , 亦 有 外 國 遊 客 認 為 就 算 知 道 禁 煙 , 也 難 得 知 哪 些 地 方 可吸 煙 。
公 園 吸 煙 區 標 示 不 清
康 文 署 轄 下 公 園 吸 煙 區 標 示 不 清 , 亦 成 煙 民 陷阱 。 告 士 打 道 花 園 入 口 , 貼 有 顯 示 吸 煙 區 位 置 的 地 圖 , 但 毫 不 顯 眼 , 地 圖 上 大 廈 名稱 只 有 英 文 。 往 吸 煙 區 的 方 向 指 示 , 只 寫 上 「 吸 煙 區 」 三 個 字 加 一 個 箭 嘴 , 易 令 人誤 會 指 示 旁 就 是 吸 煙 區 。
九 龍 公 園 亦 有 相 同 問 題 , 由 於 面 積 較 大 , 有 煙 民 找 不 到 吸 煙 區 , 亦 有 煙 民 在 方 向 指 示 下 吸 煙 。
來 自 深 圳 的 張 先 生 說 , 早 前 已 知 悉 新 例 , 遊 覽 時 忍 煙 多 時 , 及 後 在 廁 所 外 見 到 「 吸煙 區 」 標 示 , 標 示 下 又 有 垃 圾 桶 , 以 為 該 處 就 是 吸 煙 區 。 他 建 議 當 局 把 「 吸 煙 區 」改 為 「 往 吸 煙 區 」 , 免 招 誤 會 。
灣 仔 會 展 中 心 門 外 , 「 往 吸 煙 區 」 的 指 示 相 對 清 晰 , 但 不 代 表 煙 民 可 在 會 展 吸 煙 區 內 放 心 吸 煙 。 因 該 處 是 一 個 有 上 蓋 地 方 , 三 面 有 牆 , 只 有 向
街 道 的 一 面 非 密 封 , 符 合 當 局 指 引 的 室 內 地 方 定 義 , 在 該 處 吸 煙 者 也 有 可 能 違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