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之父」遭時富申請破產
曾為除牌上巿公司耀榮明泰主席的「演唱會之父」張耀榮,六年前興訟控告時富投資(1049)違反承諾,追討價值六千萬元的五千萬股耀榮股份,去年中在上訴庭被裁定敗訴,張更遭下令須繳付彌償性堂費。時富投資昨以債權人身分入稟高院,申請將張耀榮破產。
據有關破產呈請,時富投資沒有透露,居於九龍塘劍橋花園的張耀榮(七十三歲)所欠下的債務數目。案件事緣,六年前身為耀榮明泰主席的張耀榮入稟控告時富投資,指主席關百豪於當年曾口頭承諾以每股一點九元,購入五千萬股耀榮明泰股份,不過關最後並無履行承諾,遂向時富追討六千多萬元購買股金的賠償。
張最終在原訟庭及上訴庭被判敗訴,上訴庭法官更批評,張的上訴理據「無可辯之處,與法律及常理不符,更下令張須繳付彌償性堂費。(即申索存惡意、不合常理,要負擔被申索一方因無理申索而額外需要付出的費用)」
「演唱會之父」張耀榮以建築起家,八十年代為註冊承建商,投得多項政府大型工程。八四年成立耀榮娛樂,開創在紅館演唱會,包辦一紅星如張國榮梅艷芳等的演唱會。高峰期持有上巿公司耀榮明泰,股值逾三億四千萬元,更擁有薄扶林林閣全幢。
不過,金融風暴後,耀榮的建築生意一落千丈。○二年耀榮明泰被指欠債八億元,更被除牌。近年演唱會生意又遭「Ba叔和林建岳瓜分,張身家大跌,○四年耀榮娛樂遭譚詠麟和張國忠的藝能娛樂入稟追討八十二萬元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