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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鸚鵡店員 入稟索償 2007年2月7日


受虐鸚鵡店員 入稟索償 2007年2月7日


2007年2月7日

【明報專訊】「鸚鵡店」女店東毒打一名男店員,去年12月被裁定襲擊傷人等14項罪名成立,被判禁7年。受虐男店員日前入稟區院,向女店東及其丈夫、即僱主追討賠償,其法律代表同時亦把入稟狀送往大欖女子監獄,交予正在服刑的女店東。

入狀送監獄服刑女東

原訟人石家輝於1999年6月至2004年2月10日期間,受僱於陳佩敏的丈夫張智勇,在其位於灣仔利東街莊士敦大樓地舖的「鸚鵡店」任職店員。石在審訊期間透露,他多次被陳毆傷,包括以鐵鉗子鉗他的舌頭,留下永久傷痕。

另外,他亦被對方使用木棒、鐵棒和鐵槌襲擊。而張智勇是「鸚鵡店」的真正擁有者,石認為張亦要為事件承擔民事責任。

資料顯示,陳佩敏(31歲)去年被裁定於2001年4月至04年2月間,於「鸚鵡店」內先後14次襲擊店舖僱員石家輝(27歲)。案件審結前,法官指控方未準確評估陳的賠償能力,故駁回有關賠償令申請,但促請控方替石安排法援,向陳民事索償。

【案件編號:DCPI 2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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