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做生意 使命不緊要
2006年11月12日
【明報專訊】壹傳媒旗下的報道很多時候都跟政府「對幹」,其創辦人黎智英接受無收費電視節目《志雲飯局》專訪時表示,監察政府是傳媒的工作,傳媒存在是為了社會和市民,並非擦鞋。但他承認,旗下媒體的報道有時過分誇張,有必要檢討,但認為《壹本便利》早前偷拍女藝人鍾欣桐事件中,沒有人需要負責,「我們沒有用針孔攝錄機,只是跳上去影,相片並非露很多,我們沒有做假」。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生於廣州,年少時因生於資本家庭被批鬥,年僅12歲就偷渡來港。1989年的六四事件令他重燃對祖國的希望,有傳他曾資助民運人士逃亡,黎智英在《志雲飯局》節目中否認其事。他說,當時只協助民運人士補給,至於現時有否繼續用錢支持民運人士,黎智英則拒絕回答。
談到政治,他認為特首曾蔭權的表現較前特首董建華出色,但質疑曾蔭權對香港的承擔。「香港絕對成熟做一人一票。」他認為,以香港的法治和資訊發展基礎,港府應尊重港人有普選的能力。
黎智英說,創辦媒體只當做一盤生意,使命感「不太緊要」,「如不當生意,就沒有立足之地」。他說,媒體不能單靠理想,要「隨俗」,「做得不好,你把聲可以有幾大?」。對於外界用「淫賤」來形容其出版物,黎智英說:「真假都好,當贖罪,不要計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