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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劫弱婦暴力淫賊重判


專劫弱婦暴力淫賊重判


08/12/2006  

二 十 八 歲 健 碩 失 業 漢 , 今 年 七 月 在 葵 涌 駕 車 尋 找 弱 質 女 流 作 搶 劫 獵 物 , 四 日 內 兩 度 犯 案 。 在 搶 劫 一 名 七 旬 婦 時 , 將 對 方 的 頭 撼 向 地 致 頸 骨 骨 折 , 再 犯 搶 劫 另 一 名 卅 三 歲 女 子 時 , 則 用 刀 割 斷 對 方 左 手 一 條 神 經 線 , 更 施 以 「 祿 山 之 爪 」 非 禮 , 幸 當 時 有 熱 心 途 人 協 助 警 員 當 場 將 他 拘 獲 。 該 名 暴 力 劫 匪 昨 在 高 院 承 認 搶 劫 和 盜 竊 罪 , 被 重 判 入 獄 七 年 , 而 他 用 來 犯 案 的 私 家 車 則 被 充 公 。

被 告 鄒 冠 傑 承 認 兩 項 搶 劫 和 一 項 盜 竊 罪 , 控 罪 指 他 今 年 七 月 五 日 於 荔 景 山 道 搶 劫 七 十 五 歲 陳 姓 退 休 女 護 士 、 同 月 七 日 在 荔 景  一 個 菜 檔 偷 去 一 把 刀 , 及 同 月 八 日 在 悅 麗 苑 外 搶 劫 卅 三 歲 女 子 。 被 告 曾 任 司 機 , 事 發 前 半 年 起 失 業 , 並 欠 下 賭 債 。

75 歲 退 休 女 護 頸 骨 骨 折
控 方 昨 指 陳 姓 女 事 主 當 時 頸 骨 骨 折 , 留 醫 一 個 月 後 , 行 動 時 要 扶 拐 杖 , 更 要 請 家 傭 照 顧 , 並 間 中 有 頭 痛 。 另 一 女 事 主 的 右 眼 袋 、 雙 臂 及 雙 膝 有 瘀 傷 , 左 手 一 條 神 經 線 被 割 斷 、 喪 失 一 半 功 能 , 左 手 食 指 差 不 多 失 去 所 有 感 覺 , 要 接 受 心 理 輔 導 , 至 今 仍 無 法 工 作 。 兩 事 主 事 後 均 獲 發 「 暴 力 及 執 法 傷 亡 賠 償 」 。    

法 官 判 刑 時 指 , 被 告 刻 意 選 擇 老 弱 婦 孺 為 行 劫 獵 物 , 且 犯 事 時 不 必 要 地 使 用 暴 力 , 令 她 們 受 到 嚴 重 傷 害 , 政 府 更 要 用 公 帑 賠 償 事 主 的 損 失 , 故 此 必 須 重 判 以 懲 , 更 下 令 充 公 被 告 用 來 犯 案 的 一 輛 私 家 車 。

案 情 指 被 告 今 年 七 月 五 日 駕 車 在 葵 涌 找 獵 物 , 下 午 五 時 許 在 荔 景 山 道 看 中 陳 , 從 後 搶 陳 的 手 袋 及 其 金 頸 鏈 , 期 間 又 扯  她 的 頭 髮 , 並 將 她 的 頭 撼 向 地 五 、 六 次 , 劫 得 財 物 後 逃 走 。

隔 衣 捏 33 歲 女 子 右 胸 脯
至 七 日 晚 , 被 告 在 荔 景  一 菜 檔 偷 了 一 把 刀 , 至 八 日 凌 晨 即 犯 案 , 他 看 見 另 一 事 主 獨 自 返 家 經 過 悅 麗 苑 , 從 後 箍 她 的 頸 及 扯 其 頭 髮 , 拳 擊 她 的 頭 廿 多 次 , 再 亮 刀 指 嚇 , 她 反 抗 時 左 手 掌 被 割 傷 。 之 後 被 告 又 要 她 跪 地 , 威 嚇 斬 死 她 , 成 功 奪 得 財 物 後 , 還 隔 衣 捏 其 右 胸 始 逃 走 。 有 居 民 目 睹 過 程 報 警 , 又 有 熱 心 途 人 與 到 場 警 員 合 力 成 功 拘 捕 被 告 。

任 何 人 士 如 果 在 罪 行 中 遭 匪 徒 用 暴 力 襲 擊 致 傷 亡 , 便 有 資 格 申 請 暴 力 及 執 法 傷 亡 賠 償 , 申 請 人 毋 須 接 受 資 產 調 查 , 賠 償 由 公 帑 支 付 。

二 ○ ○ 五 至 ○ 六 年 度 , 香 港 共 發 放 了 九 百 八 十 二 萬 元 賠 償 , 涉 及 四 百 多 宗 新 案 及 三 百 餘 宗 覆 核 案 件 。

案 件 編 號 :

HCCC 203 /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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