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東追打煲煙印傭
12/12/2006
上 水 一 名 中 藥 店 東 主 , 以 「 非 常 手 段 」 反 吸 煙 惹 官 非 。 他 不 滿 店 外 長 期 有 一 批 印 尼女 傭 聚 腳 「 煲 煙 」 , 引 致 煙 味 充 斥 打 擊 生 意 , 昨 晨 遷 怒 一 名 正 吸 煙 印 傭 , 出 言 阻 止不 遂 後 , 涉 用 一 大 桶 水 向 她 「 兜 頭 淋 」 , 再 用 桶 將 其 扑 傷 , 警 員 到 場 將 東 主 拘 捕 ,傷 者 送 院 治 理 。
被 捕 東 主 姓 陳 ( 五 十 一 歲 ) , 在 智 昌 路 石 湖 墟 街 巿 二 樓經 營 中 藥 店 , 其 店 舖 附 近 有 數 間 售 賣 印 尼 土 產 及 食 品 店 舖 , 並 設 有 長 途 電 話 服 務 ,經 常 聚 集 大 群 印 傭 在 外 。 陳 以 人 多 聚 集 時 會 阻 礙 顧 客 進 入 中 藥 店 , 且 部 分 印 傭 吸 煙, 令 煙 霧 瀰 漫 , 顧 客 望 而 生 畏 , 陳 感 到 大 受 滋 擾 , 滿 腹 牢 騷 。
受 傷 女 事 主 ( 廿 三 歲 ) 早 於 上 周 四 被 陳 見 到 在 舖 外 長 上 吸 煙 , 有 人 曾 取 出 水 桶 恐 嚇 她 會 淋 水 。 昨 晨 九 時 許 , 她 與 十 多 名 印 傭 在 街 巿 買 後 , 又 在 陳 的 舖 外 休 息 閒 坐 , 期 間 事 主 及 部 分 人 吸 煙 , 陳 在 店 內 大 感 不 滿 , 有 人 突然 怒 氣 沖 沖 走 出 店 外 , 向 她 喝 稱 : 「 你 再 食 煙 , 信 唔 信 我 用 水 淋 你 ? 」
事 主 未 有 理 會 , 對 方 隨 即 取 起 一 桶 水 向 她 「 照 頭 淋 」 , 在 場 同 鄉 嚇 得 雞 飛 狗 走 , 兇徒 餘 怒 未 了 , 舉 起 水 桶 向 事 主 追 打 , 將 其 臉 部 扑 傷 。 警 員 接 報 趕 抵 現 場 , 陳 涉 案 被捕 , 事 主 送 院 治 理 。
事 主 同 鄉 表 示 , 她 們 聚 集 一 起 只 是 聊 天 , 並 非 有 心 滋 擾 別 人 ; 現 場 除 傷 者 外 尚 有 其 他 人 吸 煙 , 不 知 何 故 兇 徒 只 是 針 對 她 。
食 署 街 市 下 月 禁 煙
食 環 署 發 言 人 表 示 , 立 法 會 已 通 過 《 吸 煙 ( 公 眾 生 ) 條 例 》 , 食 環 署 轄 下 街 巿 如 符 合 法 定 禁 煙 區 釋 義 , 會 於 明 年 一 月 一 日 實 施 禁 煙措 施 , 任 何 人 如 違 反 規 定 , 經 簡 易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可 被 判 罰 五 千 元 。 另 外 , 食 環 署未 收 到 過 該 街 巿 商 戶 投 訴 受 外 傭 滋 擾 。
北 區 區 議 員 廖 超 華 表 示 , 未 有 收過 巿 民 投 訴 受 外 傭 滋 擾 , 一 般 來 說 , 區 內 的 外 傭 在 假 日 , 多 會 到 一 些 公 園 或 政 府 設施 閒 談 、 幫 同 鄉 剪 髮 、 做 一 些 小 買 賣 , 本 地 人 均 不 感 受 滋 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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