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年戀告吹 名醫梁樹標追討100萬
忘年戀告吹 名醫梁樹標追討100萬
與16歲出走少女同居 供書教學多年 2007年1月10日
【明報專訊】已婚並育有3個女兒的著名兒科醫生梁樹標,6年前與離家出走的16歲少女鬧婚外情,兩人年齡相差28歲,後來共賦同居。梁出錢出力,勸女友完成高中學業,再花逾數十萬元送她到英國修讀法律。愛屋及烏的梁得知女友母親財困,即借出100萬元。兩年前,梁與女友分手,決定向女友的母親追討100萬元貸款,惟女友的母親否認曾經借錢,反指梁當年送她100萬元,是用來「孝敬」她的。
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梁的22歲前女友陳瓔目前身處英國,昨日沒有出庭,只有梁及陳的母親張君出庭作供。梁的大律師透露,被告張君本是牙醫,但在本地無專業資格,曾因無牌行醫而被檢控。
梁樹標一方指出,梁與陳於2001年成為情侶,在04年1月,張向梁大吐苦水,表示每月為元朗一個物業供款1.3萬元甚為吃力,梁遂向張借出100萬元,讓她贖回物業。惟2005年2月,陳瓔在英國另結外籍新歡,向梁提出分手。梁遂主動聯絡張,與她商討還款方案,更悄悄把與張在電話的對話錄音,昨日呈堂在庭上播放。
從錄音可知,梁當時與張仍然關係良好,不時稱呼對方為「媽咪」,但當他提及陳瓔時,即十分激動,不時向被告數落其女兒的惡行,指陳瓔如何傷透他的心。梁更表明,為了教訓陳而出言恐嚇,聲言若她不回港交代,便會把陳的醜事告知其新男友及校方,又要求她繳付擺放雜物的租金每天500元。張在對話中亦承認向梁借了100萬元,並同意無論梁日後與女兒的關係如何,她仍會向梁還錢。
不過,沒有律師代表的張君則否認因財困而向梁借錢。張指出,02年只有十六七歲的女兒離家出走,後來她發現女兒與梁同居。當時,張知道梁有家室,與女兒年紀相差太遠,十分反對他們來往。但梁鍥而不捨,對張又十分細心,不時接載她到九龍塘的寓所照顧女兒,及後更邀請張一起居住。
少女母親:梁存入百萬元孝敬我
張表示,至2004年4月,在銀行打簿時發現戶口多了100萬元,梁當時聲稱是用來「孝敬」她的。同年底,梁又表示要跟陳註冊結婚。
張指女兒其後發現梁另結新歡,更曾因此企圖自殺。張亦承認收了100萬元後十分內疚,因為梁後來經常出言恐嚇女兒,命令女兒返港,女兒活在其淫威下,惶惶不可終日。張擔心女兒安全,一直不敢觸怒梁,故她在電話對話中一直低聲下氣,不敢反駁他,她又以「項莊舞劍,志在沛公」來形容自己的心情。雙方作供完畢,法官押後宣判。
明報記者謝美琳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