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色魔涉姦 迷路中一女生 3年後憑DNA拉人
【明報專訊】3年前一名中一女生獨自由大埔前往粉嶺,途中迷路,在大埔工業邨一帶流連,其間遇上「單車色魔」,藉詞帶往乘車,把女生載至僻靜的船灣高爾夫球場山邊強姦。事後色魔給她100元,並留下「今次放你一馬」、「小心遇到色魔」等「風涼說話」。
誘騙上單車 山邊強姦
警方在事發3年後,發現一名33歲男子蕭柏春的DNA與當年女事主校裙上的血漬脗合,加上男子其中一件外衣的纖維亦出現在女童的內外衣服上,懷疑男子為單車色魔,遂拘捕該男子,並控以強姦罪名。
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控方指女事主智力比正常人稍低,與家人居於大埔,事發時在區內就讀中一。2003年5月22日,女事主放學後回家,發現忘記帶鎖匙,唯有前往粉嶺找正在工作的母親。
女事主當時上錯巴士,輾轉到達大埔工業邨,下車後本打算步行往粉嶺,但女事主中途迷路並哭起來。此時一名男子騎單車經過,知道女事主迷路後,表示可載她往大埔工業邨巴士站乘車。女事主當時身無分文,男子表示身上只有100元紙幣,沒有零錢,叫女事主登上其單車,帶她返家拿錢。
事後說「放你一馬」「小心色魔」
後來事主被帶往大埔船灣高爾夫球場一僻靜山邊,男子把女事主推在草地上強姦。女事主憶述,當時她十分驚慌,不斷掙扎和叫救命,但沒有人聽到。被告其後向她說「放你一馬」,給了她100元,並叫她「小心色魔」後隨即離開。 後來女事主大哭,幸得高球場的員工協助,乘小巴返回大埔。當天晚上,女事主向母親講述事件經過,說「要警察拉那個男人﹗」
被告否認強姦指控,辯方指出,女事主在認人手續時,花了10分鐘仍未能認出被告,又指事主只為怕父母責怪,才編造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