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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虐待動物總是輕判?


為何虐待動物總是輕判?


2006年8月18日

一名男子將兩隻狗困在露台,令狗隻缺水缺糧死亡,四項虐待動物等罪成,判入獄四周,罰款一千元。


被告27歲,早前已承認控罪。事發在上月,被告鄰居聽到其家中有狗哀嗚,於是通知愛護動物協會,發現其中一隻狗已死,另一隻則奄奄一息。

裁判官指,獸醫報告指,兩隻爹利狗即使缺水缺糧一周仍可生存,因此相信牠們不是被告所指,只是缺水缺糧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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