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社工廖鍶源被控偷竊
2006年12月21日
【明報專訊】生活體驗教育者兼資深社工廖鍶源,在參加「閃避球教練訓練課程」後,涉嫌把同學遺失的銀包「據為己有」,被控偷竊罪,案件昨於荃灣法院開審。社工強調當時路不拾遺,把銀包轉交小巴站長。案件押後至本年12月28日提訊,被告現獲保釋。
被告廖鍶源(42歲)自稱為生活體驗教育者,亦是資深外展社工,於本年8月18日至8月20日在呂明才中學參加上述課程。控方指出,本年8月18日,銀包物主葉先生參加該課程後,乘坐小巴到荃灣千色店,下車後發現遺失銀包,便到荃灣街市總站向司機查問,得悉一名長頭髮、身形肥胖的男子拾到銀包後離去。在8月19日及20日期間,葉曾在課堂上向同學呼籲。同學鄺先生及陳先生表示目擊被告拾到銀包,鄺曾兩次向被告查問,但被告否認此事,葉唯有報警。
涉拾獲銀包據為己有
據控方證人鄺先生表示,被告在總站下車時拾到銀包離去,其後折返找站長,把銀包打開查看當中的物件,再將之放入褲袋後離去。然而,被告表示早在案發當日將銀包轉交站長,同時聲稱自己一直不知道葉遺失了銀包,因被告在19日及20日提早下課,沒有聽到葉的呼籲。
在庭上作供時,控方多次質疑被告不把銀包交給司機或警員,而交給一個陌生的站長,欠缺社工應有的應變能力。被告聲稱他在下車後,即時查問前面下車的乘客,其後折返已找不到司機,才作出此決定。
廖鍶源原於香港中華基督青年會任職生活體驗教育者,曾在英國的YMCA George Williams College修讀Informal and Community Education學士課程,他主要處理青少年問題,是資深的外展社工,亦常於傳媒中談及教育青少年心得及親子課題,但據悉廖數月前已離職,現於中山大學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