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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工管生巴士露械感化1年


港大工管生巴士露械感化1年


港大工商管理學系三年級男生,向穿紅十字會制服的巴士女乘客露械,他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昨於東區法院判刑。裁判官表示,被告心理報告尚未完成,但仍接納感化官建議
,判處他12個月感化令。裁判官警告被告不能再犯,並叮嚀他要培養好品德及責任心,感化期間需按感化官指示,包括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
案情指出,被告彭志賢(21歲)去年11月26日,於途經銅鑼灣的23號巴士上暴露其陽具。案發時,他跟隨身穿紅十字會制服的16歲女事主登車,對方於維多利亞公園車站下車時,彭從後觸摸她的制服帽,趁對方轉頭回望時露出下體。事主隨即尖叫,有乘客發現事件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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