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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哎吔外母百萬名醫勝訴


追哎吔外母百萬名醫勝訴


2007-1-13  

著名兒科醫生梁樹標○五年跟比他年輕二十八載的十七歲女友分手後,興訟向準外母追討一百萬元借款,高院法官馮驊昨裁定梁樹標勝訴,並指與訟人張君講大話,她指控梁樹標出言恐嚇會買兇殺死女兒不值一信,張君須全數償還該筆借款,但就無需付利息。

馮官在判詞中指,接納梁樹標(五十歲)呈堂的電話錄音帶為可信證物,該段長達一小時錄音是○五年六月十五日晚上梁致電準外母張君,交涉跟女友陳瓔於○五年初分手之事,以及著張君歸還○四年三月的一百萬元借款,款項原來是幫助張君償還元朗藝典居的置業按揭貸款,但既然已經與張的女兒戀情告終,張君亦應盡快歸還借款。

官確信借款屬事實

馮官續謂,錄音帶內清楚聽到張君說很內疚,賣了物業才能夠清還,梁回應可以無須立即清還,但要到律師樓做按揭文件,建議將物業按給他做日後賣樓還款保障,張君雖然無答允梁的建議,惟她多次承認借下梁的一百萬元無法立刻歸還。馮官確信借款是不用爭議的事實,不接納該筆款項是梁樹標為孝敬張君而饋贈給她。

與訟人張君其實也承認梁有將款項寄存在她那裡,而梁有講明不論他與陳瓔能否成為夫婦,款項都要歸還。

對於張君指曾接到梁的口頭恐嚇,馮官表示當時梁在電話對話中,只是表明陳瓔借了他大筆錢去英國留學,然後變心,沒有返港交代事情始末和銀行存款,梁不諱言要警告陳瓔如不回港面談,他誓要追回貸款,過一天收取五百元,並威脅將陳女的所作所為告知她的新男友和同學,上述說話旨在要令陳瓔回港交代,張君無受威脅,梁同時表明不會傷害陳瓔,張君在之前的答辯文件中並無提及買兇殺人之事,只是她上庭作供時才提及,馮官不相信梁有恐嚇過與訟人的女兒。

不過,梁樹標向張君追討三厘欠款利息,馮官則認為雙方並無談論過要為這一百萬元支付利息,遂拒絕利息申索這一訴求。

五十歲的原訴人梁樹標,○一年跟陳瓔拍拖,梁當時四十五歲,陳女十七歲,相戀不久便搬入梁的九龍塘住所同居,拍拖四年後,於○五年初分手,現年二十二歲的陳瓔一直留在英國唸法律,未有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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