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8 | |
註冊中醫下月起可以簽發病假紙。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昨日透露,由下月一日開始,僱員如出示由註冊中醫簽發的醫生證明書,在符合《僱傭條例》其他規定的情況下,便可領取疾病津貼。 張建宗昨日說:「該修訂條例實施的部分,是就僱員在《僱傭條例》下有權享有的權益承認註冊中醫。是次實施的項目涉及疾病津貼、生育保障及長期服務金。」 他表示,勞工處不時對勞工法例作出檢討,以配合香港社會和經濟的發展。是項修訂條例是近年提出的其中一個新項目,配合社會人士的訴求,加強對僱員的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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