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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體育店老闆揪警隊害群之馬 [打印本頁]

作者: fck1955    時間: 2006-11-27 08:29 AM     標題: 體育店老闆揪警隊害群之馬

2006-11-27

圖:體育店店東老棠佳及其妻「佳嫂」,對今次事件感無奈(本報攝) 本月中被警方檢走近二千件疑屬攻擊性武器,位於旺角洗衣街的一間體育用品店負責人昨日透露,在案發後有人向其索取金錢代為「擺平」,由於他相信對方乃身為調查此案的探員,因此不滿他們「知法犯法」的行為,遂暗中報案,想不到警方即時揪出害群之馬,他對此感到欣慰。而其妻則指出,「一粒老鼠屎可以搞喎成煲粥」,但她認為警方可以閃電破案,理應受到褒獎。 七十二歲的店東老棠佳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說,本月十六日大隊探員上門搜查,檢走近二千件各式兵器,指為攻擊性武器,隨即將他拘捕。當時有探員曾問他:「經已準備好頭套,駛唔駛戴?」即時被他拒絕。 老東主說,自己經營該體育店已五十二年,一直有售賣該類貨品,但卻沒有人告知不准賣,事前亦沒有收到警告。若然事前接獲警告售賣便屬違法,他便會收起該類產品,一定不會知法犯法。 不向旺角警署報案 老東主續說,當日被警方帶署後准以兩萬元保釋,幾天後(約二十一日)有警務人員上門,當中有人熟口熟面,另一人則是生面口。當時有人向他稱,日後可能會有人向他勒索,並將一個手機號碼交給他,聲稱若有人勒索,可以聯絡該名警務人員。三日後,老東主即接獲電話,對方向其勒索一筆錢,他當時未有致電該名「未卜先知」的警務人員,在與朋友商量後,他決定不向旺角警署報案,直接向西九龍總部報案,並照對方吩咐交錢,方便警方「做嘢」。 對於警方今次閃電拉人,老東主表示十分開心,因為能證明警隊是秉公處理任何「投訴」,同時笑稱:「我?江湖打滾咁耐,唔會蠢到去番旺角差館報案,話畀差人打電話恐嚇勒索攞錢,容乜易有人官官相衛。我同朋友商量過後,卒之冇去旺角警署報案,直接去西九龍總部報案,錢就照畀,好彩警方好快拉到人。」 自稱江湖打滾經年 至於老東主妻子「佳嫂」則稱,警隊是一支執法嚴明的紀律部隊,她認為警隊的形象雖因害群之馬而受到一定影響,「一粒老鼠屎可以搞喎成煲粥」,但她對警方辦事方式予以高度讚揚,認為警方可以這麼快便破案,理應受到褒獎。 涉嫌恐嚇勒索而被拘留的兩名旺角警署探員,昨晚獲得釋放,今日將返回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報到,接受進一步調查。而與兩人同被扣留的同一隊探員,事後全部要提交口供,但相信與案無關,事件應僅屬個別行為。警方在該次行動中,於店內共檢獲近二千件武器,包括雙節棍、鐵蓮花、中國式飛鏢及開山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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