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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醋婦認剪丈夫下體 [打印本頁]

作者: fck1955    時間: 2006-12-14 08:03 AM     標題: 醋婦認剪丈夫下體

2006-12-14

一名年近花甲的醋婦懷疑結婚四十年的丈夫有外遇,趁丈夫熟睡之際用剪刀攻擊丈夫下體,令丈夫的陽具尖端包皮留有六厘米長的傷口。妻子昨日承認非法傷人,丈夫亦出庭替她求情,案件押後至下月二十四日判刑。 案中傷人的妻子張玉琴,五十九歲,報稱家庭主婦。六十歲的夫丈姓丘,是一運輸公司東主。夫婦兩人一九六九年在內地結婚,在七四至七五年來港定居,育有兩子兩女。由於丈夫從事運輸,有不少應酬,妻子懷疑丈夫在內地與生意拍檔的女兒有染,兩人因此常發生爭執。 疑夫搭上拍檔女兒 在上年九月五日晚上,二人在美孚新邨四期的住所內,因外遇事件在睡前再爭吵。至凌晨4時,妻子從抽屜取出一把約三呎長的剪刀,橫向剪丈夫的陽具包皮位置。丘從睡夢中痛醒,並向在家中的兒子求救,兒子立刻報警。丈夫被送往醫院時,陽具已止血,頂端的包皮位置,約有六厘米的傷口,需要縫針及服用止痛藥。丈夫在錄口供時已表示不追究,警方亦將被告的保釋金發還,但及後警方再拘捕被告,並正式控告她意圖傷人。 事主出庭為妻求情 律師求情時指出,被告並未有對丈夫構成嚴重的傷害,反而對雙方的心靈都構成創傷,她在事後已感後悔。丘姓丈夫昨日亦有出庭為愛妻求情,指他們結婚已近四十年,由於自己在外應酬,惹起妻子的懷疑,才令妻子「做出不正常」的行為,他本身亦須負上大部分責任,向太太致歉。事發後夫婦已和好如初,常結伴旅行,並一同居住,未因事件而分居。 法官韋理義指出,雖然張氏在襲擊時,不知道會對丈夫構成怎樣的傷害,丘姓丈夫的傷口亦已愈合,但她的行為是錯誤使用暴力。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一月二十四日候判,待被告的背景報告,她獲准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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