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中五生殺金手指同窗囚29年 背景報告: 死者曾指證被告偷竊 [打印本頁]

作者: 摩連奴領隊    時間: 2006-12-16 02:25 PM     標題: 中五生殺金手指同窗囚29年 背景報告: 死者曾指證被告偷竊

中五生殺金手指同窗囚29年 背景報告: 死者曾指證被告偷竊

(明報) 12月 16日 星期六 05:10AM

【明報專訊】中五男生被指去年底於鰂魚涌公園以刀襲擊同窗好友,導致對方身中多刀而死,昨於高院被判入獄29年。由於男生一直否認殺人,殺人動機一直成謎,但背景報告首次揭露,受害人曾在案發




大半年前,指證被告在學校偷竊同學財物,被告其後認罪被判感化。
法官貝珊判刑時指,由於被告林漢文(18歲)犯案時只有17歲4個月大,故酌情處理判以固定刑期,代替終身監禁。法官指案情反映死者(15歲)蔡煒樂最少有16處刀傷,其中兩個為致命創傷,須判阻嚇刑期,加上被告在感化期間違反感化條件,深夜外出更犯下謀殺案,終判被告入獄29年。
犯案時17歲 固定刑期代囚終身
審訊由始至終,被告的殺人動機一直成謎,案中沒有目擊證人,殺人兇器亦未尋回。法官昨在庭上宣讀被告的背景報告時,卻透露了兩人關係的端倪。法官指,蔡煒樂與被告同在灣仔鄧肇堅維多利亞官立中學就讀,去年3月,被告曾牽涉一宗校內偷竊案件,被指偷去同學財物,當時蔡曾任控方證人,指證被告盜竊。
被告其後在東區法院認罪,被判接受感化1年。案件主管港島區重案組高級督察陳漢銘早前亦表示,被告4年前亦曾因非法入侵學校電腦偷看試卷內容,被警司警誡。
資深大律師包樂文昨日替被告求情時,強調被告成績優異,在學校、教會均表現良好,與人相處融洽和睦。不過,法官引述背景被告指出,學業成績突出的被告,中一至中五期間卻先後數次轉校,其中一次因涉及與同學打交,不願繼續上學(另見稿)。
感化期間殺人 死者中16刀
案情指出,被告03年結識同校的蔡煒樂。去年12月7日凌晨2點半,鰂魚涌公園的保安員在足球場附近的更衣室,發現躺在血泊中的蔡,當時蔡毫無反應,半小時後證實不治。
案件的主要證據均為環境證供,被告外套及運動鞋沾有蔡的血液,外套上的污漬相信事後遭漂白。被告審訊期間於庭上承認,案發前一晚相約蔡飲酒,但後來他先行離開,但被捕翌日,他又向警方表示,可帶警方找回「那把刀」,又要求見父親。他與父親會面後,即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HCCC60/06】
作者: fck1955    時間: 2006-12-16 04:08 PM

就算係偷咗嘢都唔使死㗎
作者: 域奇    時間: 2006-12-16 04:34 PM

引用:
原帖由 fck1955 於 2006-12-16 04:08 PM 發表
就算係偷咗嘢都唔使死㗎
依家係個証人死,唔係偷嘢嗰個死呀!
作者: fck1955    時間: 2006-12-16 05:20 PM

係喎係喎!搞錯咗添!其實我係想話咁寫:就算係偷咗嘢都唔使殺人㗎

[ 本帖最後由 fck1955 於 2006-12-16 05:22 PM 編輯 ]




歡迎光臨 3Talks 港人自講討論區 (http://3talks.com/) Powered by Discuz!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