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老師迫我做他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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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ck1955
時間:
2006-12-24 07: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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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迫我做他女朋友”
“老師迫我做他女朋友”
學院生:整天對我毛手毛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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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2006-12-23 21:12:24 MYT
■劉小姐向周美芬(左)講述被非禮及性騷擾的經過
(八打靈再也訊)女行政文員申訴,她
今年
5月在隆市一間私營學院報讀兼職課程,豈料竟遭授課講師非禮及性騷擾,平日不只被對方毛手毛腳,在一次考試進行中更被對方襲胸及熊抱,還被講師要脅她當他的女朋友。
不願名字見報的劉姓女子(23歲,來自甲洞)指出,她是在隆市拉惹朱蘭路一間私營學院報讀行政管理課程,並繳付了3000多令吉款項作為首個學期的學費。
她週六在記者會上說,負責教授她行政系統和程序科目的男講師總是趁她發問時對她毛手毛腳。
“有好幾次我在發問時,他都借機摸我的肩膀和手,我瞭解他有不良意圖後就刻意避開他,盡量避免和他獨處。”
她披露,今年10月12日有一項考試,時間是從下午6點半至晚上9點,當時只有她與另一名女學生在講師的監督下進行考試。
“摸我的胸和腳”
“大概晚上8點多,那名女同學在完成考卷後便先離開,課室只剩下我和講師。對方過後走近我身旁,然後摸我的胸部和腳,並抱著我叫我慢慢完成試題,我很害怕,不能專心考試,於是叫他走開。”
“為了避開他,我趁機站起來上廁所。當我從廁所出來時,他卻站在廁所外面等我,我很怕,馬上走回教室交上考卷即收拾東西回家。但他不讓我走,還抱著我叫我不要走,要我當他的女朋友,我掙脫他後趕快離開。”
談起這整個過程,劉小姐迄今依然心有餘悸地說,她從來沒有向任何人談起這些事,因此不知道是否有其他受害者。
要討回學費公道
她表示,自考試面對的遭遇後,她便沒有再到學院上課,也缺席本月舉行的學期終考。
她聲稱未來她有意再深造,但並非在這間學院。
她於事發隔日到冼都警局報案,並向馬華雪州婦女組主席兼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政務次長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求助,希望向學院索回她所繳付的學費及討回一個公道。
她也希望給該學院的女學生一個警惕,如果有女學生遇到和她一樣的遭遇,應該站出來揭發。
院方逾期不回應
要求翁詩傑調查
周美芬表示,她接獲劉小姐的投訴後已與該學院院長巴德利及人力資源部經理進行洽談,對方稱將在開齋節後給予答覆,惟過了期限仍未不見回應。周美芬稱對方這麼做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並表示已致函高教部副部長拿督翁詩傑,要求部長對此事展開調查。
“當時院長答應會展開詳細的調查,說這樣對雙方都公平,並會在開齋節後給我一份報告。如果確有其事,他會把學費全數退還給劉小姐。”
但是,她說,院長過後並沒有給她任何報告,她的助理從11月9日至13日嘗試聯絡院長仍不獲回應。
院長調往分院
她說,院長在11月15日被調到其他分院時,她依然沒有接獲報告,她過後聯絡院的首席執行員,對方也以忙碌為由,無法提呈報告。
她對此表示不滿,認為該學院並沒有兌現諾言是很不責任的行為。
“在這種情況下,學院如何保證女學生的安全?我沒有去判斷誰對誰錯,我要的只是院方對這件事的一分報告,但是他們都無法給我。這是否意味著他們已自知有錯,想趁機逃脫?”
她認為,私營學院不只要提供良好的教育,也應該要有負責任的態度,但這間學院的做法太令人失望了。
(光明日報‧200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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