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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搶劫商店擄2歲女童 難忍糞便綁匪放人 [打印本頁]

作者: fck1955    時間: 2007-1-4 11:19 PM     標題: 搶劫商店擄2歲女童 難忍糞便綁匪放人

updated:2007-01-04 14:15:22 MYT


(芙蓉訊)匪徒搶劫商店,掠了錢財還不滿足,連店東的2歲女兒也擄走,當作人質向店東勒索40萬令吉。結果,女童在被擄走的路上便溺,身上沾滿糞便,匪徒不懂清理,氣得放走小人質,女童也因便溺,救了自己一命。

週三中午12點,一華裔和一印裔刀匪搶劫馬六甲一間售賣釣魚用具的商店。當時,店東柯先生(28歲)外出,只剩妻子在打理店面,女傭則在廚房準備午餐。


兩匪從店的後門潛入店內造案時,印裔刀匪先制伏女傭,把女傭反鎖在廁所。華裔刀匪則要脅女東主交出身上錢財,但匪徒嫌錢只有200餘令吉,太少了,於是女東主便走進一間房,準備拿手機和500令吉現款給匪徒,希望劫匪只是要錢,不會傷害人命。

萌歪念勒索巨款

豈料,華裔刀匪跟著女東主進房時,匪徒看見房內有一名小女孩,即柯先生的三女燕燕(2歲多),匪徒頓時萌起歪念,順手抱走了她,把燕燕當作人質,向柯先生勒索更大筆的款項。

柯先生於週三晚接受《光明日報》訪問時說,他在燕燕被匪徒擄走後,接獲妻子電話通知,馬上趕回店,致電到匪徒所拿走的妻子手機。匪徒“獅子開大口”,向他勒索50萬令吉。

他指出,他向匪徒討價還價時表示自己無法在一時間籌獲50萬,匪徒聽了,馬上掛斷電話。當他再撥第二通電話給匪徒時,劫匪答應將贖金減至40萬令吉。

“我答應匪徒40萬成交,匪徒叫我等他們的電話,他們會在下午2點再致電給我。匪徒掛斷電話之前,提醒我一定要交足錢,否則他們就會撕票。”

撥電沒有接聽

他說,匪徒遲遲沒有來電,他撥了幾次電話給匪徒,但對方始終沒有接聽電話。就在他急如熱鍋上的螞蟻時,朋友告訴他,電台剛剛播出即時新聞,指一名身份不明的華裔女孩,在南北大道休息站被發現。

他聽了馬上趕往芙蓉,成功於週三晚上8點半,在芙蓉中央醫院認回被匪徒擄走的燕燕。當時,警方是將燕燕帶到醫院接受檢查,當燕燕看見父母親和親戚時,高興得咿咿呀呀在叫。

柯先生與妻子看見失去的女兒終於平安回到他們身邊,當場喜極而泣,在旁的親戚也感動得落淚。

為了確認燕燕的身份,燕燕的家人向警方出示了她報生紙,警方在確定無異之後,批准柯先生認回女兒。在辦妥一切手續後,柯先生於晚上8點45分接走燕燕,一家人漏夜趕回馬六甲。

棄休息站職員發現
腳戴著金鏈沾滿糞便

燕燕是於週三下午1點多,在南北大道芙蓉通往汝來227公里的休息站,被大道公司的職員發現。當時,她身穿粉紅色衣服,其中一隻腳戴著金鏈,身體邋遢,沾滿糞便。

南北大道公司職員詢問女童,但她一問三不答,職員只好將她送往萬宜警局。警員在一名婦女協助下,為女童洗澡和更換衣服。

燕燕的父親柯先生向《光明日報》指出,他相信匪徒擄走燕燕時,燕燕在途中便溺,劫匪不懂得如何替孩子清洗糞便,忍無可忍之下,半路釋放了燕燕。

他說,他和妻子育有4名孩子,燕燕排行第三。對於這次的經歷,他和妻子感謝協助他們找回女兒的所有人。

重覆回答記者警方
“我要回外婆家”

南北大道公司職員在休息站發現燕燕後,先是將燕燕載去萬宜警局,但萬宜警方基於發現燕燕的地點屬於芙蓉範圍,因此芙蓉警方在下午3點多,前往萬宜警局接手調查這宗案件,並將燕燕帶回拉務警署。

燕燕抵達拉務警署時,累得睡著了,警員不忍心吵醒她,讓她靜靜地睡。過後,警員把她送到芙蓉警區總部,方便安頓她。

當時,警方和記者都還不清楚燕燕的身份和來歷,記者詢問她“你叫甚麼名?”、“你住哪裡?”等等問題時,燕燕都只重複地回答:“我要回外婆家”這句話而已。

當記者追問她外婆家在哪裡時,燕燕眼泛淚光。儘管記者協助警方詢問燕燕一連串問題,希望能問出一些線索,但燕燕還是回答同樣的一句話:“我要回外婆家”。 (光明日報‧200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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