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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電槍怪客巴士亂電人遭通緝 [打印本頁]

作者: fck1955    時間: 2007-1-12 09:06 AM     標題: 電槍怪客巴士亂電人遭通緝

2007年1月12日

【明報專訊】警方正在追緝一名於光天化日下,在巴士上用電槍襲擊他人的「電槍怪客」。前日下午,該名「電槍怪客」在荔枝角登上巴士後,突然用電槍襲擊一名女乘客的耳朵,逞兇後逃往下層,再用電槍襲擊司機面部,最後下車逃去無蹤。警方表示,暫未發現怪客行為與打劫有關,其行兇動機未明。重案組已接手調查。

正被通緝的「電槍怪客」年約30歲,身高約1.65米,瘦身材,蓄及頸長直髮。警方呼籲目擊案件發生的市民,特別是該輛巴士的乘客,致電2746 3453與調查人員聯絡,或致電2746 3300向長沙灣警署提供資料。

案中被襲擊女事主姓顏,35歲,右耳被電槍電擊;而55歲的巴士男司機則被電擊面部,兩人均無表面傷痕,事後毋須送院。

先襲女乘客 再電駕駛中司機

案件已交深水警區重案組第一隊接手調查。該隊主管溫建偉透露,案件暫未有任何象顯示與打劫有關,兇徒動機不明。警方昨日已找到一名在巴士上層目擊案發經過的乘客,目前希望其他目擊者亦能與警方聯絡提供資料。

案發於前日下午1時許,顏女於長沙灣道888號利豐中心(即荔枝角地鐵站)對開巴士站登上一輛由美孚巴士總站開往筲箕灣的102號線城巴。顏女付款後,尾隨一名男子(即電槍怪客)登上巴士上層坐下,當時上層連顏女及怪客外,還有另一名乘客。當巴士沿長沙灣道駛至近大南西街時,顏女突然感到一陣刺痛及麻痹,發現該名怪客從後以電槍襲擊其右耳,她大驚下高聲呼救,怪客即逃到下層。

此時巴士仍在開行,怪客逃到下層後,即命令男司機停車,但司機並沒理會其要求,怪客即再拿出電槍電擊司機面部。司機遇襲後幸仍清醒,將車駛至長沙灣道786號一間酒樓對開將車停下,怪客迅速下車往大南西街方向逃去。據悉,當時遇襲司機及女乘客均沒有即時報警。巴士其後繼續行程,至顏女乘巴士到灣仔,才自行到警署報警。

由於被電槍襲擊的兩名事主均未有即場暈倒,故估計兇徒所用電槍的殺傷力不太大。

在本港,電槍屬於槍械的一種,過去警方檢獲的電槍多是從內地流入。

據悉,一般電槍可釋放由數千至數十萬伏不等的電流,被電擊者輕則會暈倒,重則陷入休克狀態,當心跳頻率受到嚴重影響時,被強大電流的電槍持續電擊一至兩秒,更有可能一命嗚呼。患心臟病者,被電死可能性會比常人為高。

據《火器及彈藥條例》,香港對電槍規管非常嚴格,若非法藏有電槍,可被判處入獄14年及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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