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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爛玩母」否認門隙鎖子 官斥虐兒罪成必判監 [打印本頁]

作者: fck1955    時間: 2007-1-20 09:27 AM     標題: 「爛玩母」否認門隙鎖子 官斥虐兒罪成必判監

2007年1月20日

【明報專訊】「爛玩」年輕媽媽涉嫌通宵反鎖15及29個月大的兒子於大門與鐵閘間,然後北上參加友人生日派對,結果母親被控兩項虐兒罪。裁判官昨指案情非常嚴重,並反駁被告「沒有反鎖兒子」之說,裁判官不僅不准被告保釋,並指一旦定罪,被告必會判監。

昨日提堂時,被告屢次怒瞪裁判官,又透過代表律師強調,離家前已將兩子安置房中,並無反鎖兒子於門隙間。裁判官則反駁被告﹕「難道兩名幼子自行開房門、木門,再鎖鐵閘,將自己夾在門隙中間﹖」案件押後至下月9日審理,其間或增加控罪及轉介其他法院。

稱一時大意疏忽照顧

21歲姓符「爛玩」母親,身形瘦弱,昨在庭上一臉病容,但透過律師質疑控方案情,強調自己並無將幼子困於門隙間。她辯稱將兩子安置房中,鎖好房門及大門才離家。被告亦否認過往「有前科」,反駁控方指她於上年10月31日,曾經疏忽照顧兩子的說法。她堅稱自己並無鎖上鐵閘,又稱警方找房東開門,因家中並無爆門痕。然而,她也承認曾致電友人代為照顧兩子,但未待友人答應已收線,然後北上深圳趕赴友人的生日派對,但辯稱是一時大意才疏忽照顧幼子,希望法官考慮保釋申請,好讓她外出照顧兒子。

裁判官斥被告講大話

郭偉健裁判官憤然指被告講大話,反駁被告說法等同幼子自行反鎖自己、自行開門,又質疑兩子年幼無法做被告所述行為,而辯方也無法解釋兩子為何被困門隙。郭官又續稱即使被告所言屬實,兩子被困房中,危急時也無法拯救他們,並質問被告若預備參加朋友派對,為何不安排大人照顧兩子,而若未能安排成人照顧,被告不應離家參加派對。

郭官又義正詞嚴地表示,案情非常嚴重,因被告不愛惜兩子,若罪名成立,必須判處監禁。又建議控方追查被告虐兒紀錄,或考慮將案件轉介其他法院。最後強調警方必須追查張姓男友,因他可能涉虐兒案。

現尋證人 或加控罪

控方表示可能會增加控罪,因被告去年也有疏忽照顧紀錄,唯現階段需更多證人。現時被告還押監房,而兩子則由屯門醫院照顧,控方將於兩星期後替兩男童申請保護令,其間等待社會福利官報告,至2月9日案件再提堂。

案件發生於1月16日,被告被指因北上參加友人生日派對,將兩幼子獨留家中,雖曾致電友人要求照顧兩子,但未待回覆,仍於晚上10時趕赴深圳。其後鄰居於凌晨3時發現兩子哭泣被困,才報警揭發事件。據悉,被告暫時沒有工作,一直依賴張姓男友供養,唯案發後男友不知去向。

【案件編號︰TMCC 27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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