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逾期雙程證婦 屯門家中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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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ck1955
時間:
2007-2-6 08:36 AM
標題:
逾期雙程證婦 屯門家中產子
2007年2月6日
【明報專訊】港府限制內地孕婦入境的新措施本月1日開始生效,屯門一名持逾期雙程證孕婦昨凌晨在友愛家姑家中誕下一名男嬰,母子送院檢驗,均平安無恙,惟院方表示,會按照新規定向婦人收取4.8萬元分娩費用。
送屯門醫院 要付4.8萬元
該名孕婦鍾╳華(29歲)平安誕下一名男嬰,母子在屯門醫院留院。警方調查後,發現鍾婦持雙程證來港,但證件已過期,遂將其拘捕,稍後把個案轉交入境處跟進。
屯門醫院發言人表示,雖然鍾婦在入院前已誕下嬰兒,但院方仍會替其進行縫針、取出胎盤、檢驗嬰兒健康等,如同一般的分娩程序,並要作適當護理,故院方會向她徵收4.8萬元分娩護理費用;若事主事前曾接受本港公立醫院醫生產前檢查及登記,便會收取3.9萬元。
現場為屯門友愛愛智樓一單位。據知,上址為鍾婦家姑寓所,昨日是她的第二胎。事發於昨凌晨1時34分,鍾婦在單位內感臨盆在即,遂叫女親友報警。親友在報警時稱﹕「嬰兒頭部已伸出母親體外。」救護員趕至時,鍾婦已誕下一男嬰,救護員把嬰兒用毛氈包裹,母子送往屯門醫院檢驗。
本港醫院由2月1日開始實施預約非本地孕婦產科套餐服務,孕婦須親身前往門診櫃位預約產前服務,並繳付3.9萬元預約分娩服務收費,取得由醫管局發出的「預約產前檢查及分娩服務確認書」作入境時憑證。如在分娩時未經確認或未有產前檢查者,醫院會收取4.8萬元費用。
各口岸亦開始實施限制內地孕婦新政策,懷孕7個月或以上的內地孕婦,必須出示本港醫院預約確認書及產檢證明,否則可能會被拒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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